1037 Film / 原创故事

春夏秋冬

郭之然 · 1037 Film约 13 分钟专栏文章

一

张国荣如今七十岁了。

这个数字打在屏幕上,像一颗石子投进深潭,没有回声。没有人能想象他七十岁的样子,就像没有人能想象一只蝴蝶长出皱纹。但倘若他活着,的的确确,是要七十岁了。

他住在温哥华西区的一栋旧宅里,离史丹利公园不远。房子是九七年买的,当年他和唐先生来看过两次,第一次觉得太旧,第二次却忽然喜欢上了门前的那棵日本枫。唐先生说他优柔寡断,他说不是,是命。这栋房子的门牌号加起来是十四,他从小对这个数字敏感。

如今那棵枫树已经高过了二楼的窗台,秋天的时候,整扇窗子像着了火。

他一个人住。唐先生三年前走了,不是去世,是离开了。没有争吵,没有第三者,甚至没有一句重话。唐先生只是说,太久了,我想回香港。他说好。他们平静地分了手,像两个在图书馆里坐了一下午的人,各自收起书本,起身时互相点了点头。

后来他在新闻上看到唐先生结了婚,对象是个做金融的年轻人,眉眼间有几分像年轻时的自己。他把报纸搁在茶几上,对着窗外的枫树发了很久的呆。那天温哥华下了雨,他忘了关窗,地毯湿了一角。

他并不恨唐先生。恨是一种黏稠的情感,需要旺盛的生命力去维持。他老了,老到连恨都嫌累。他只是觉得茫然,像一个人站在月台上,目送一列火车远去,而他自己并没有要去的方向。

他依然瘦,依然好看。那种好看已经不再是容貌意义上的,而是一种残存的轮廓,像退潮后礁石上留下的水痕,提醒着人们海水曾经漫到这里。他的头发花白了,留到肩膀,用一根橡皮筋松松地扎着。他很少照镜子,不是因为怕老,而是因为镜子里的那个人让他觉得陌生。那不是张国荣,那是一个叫张国荣的人。

他养了一只猫,取名叫菠萝。菠萝是一只橘白色的流浪猫,三年前在院子里捡到的,瘦得皮包骨,如今胖得像一只小型茶几。他每天给菠萝梳毛,和它说话,把它放在膝盖上听电话。菠萝对他的爱是有条件的——有罐头就有爱,没有罐头就没有。他觉得这很公平。

二零二四年的秋天,他回了一次香港。

不是为了工作,他已经很多年不工作了。最后一部电影是二零一五年的,一个老年人的故事,讲的是遗忘。他演得很好,好到他自己看了都害怕。那之后他拒绝了所有的剧本,理由是没有合适的。实际上他害怕的是,如果再演下去,他会分不清哪个是剧本里的老去,哪个是真正的老去。

他回香港是为了给梅艳芳扫墓。十一月十二日,是她去世二十一周年。他每年都回来,风雨无阻。这件事他做了二十一年,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为数不多的锚点。一个人活得太久,时间会变得模糊,年份会互相混淆,记忆会像旧报纸一样发脆变黄。但每年到了这一天,他买一张机票,飞十一个半小时,落地,买一束白色的马蹄莲,坐车去大屿山。这件事像一枚钉子,把他钉在时间的某个刻度上。

今年不同。今年他落地之后,在机场的到达大厅里,有一群年轻人认出了他。他们举着手机,远远地拍他,交头接耳,眼神里有种考古学家发现化石般的兴奋。他没有躲,只是微微低了低头,加快了脚步。他听见其中一个女孩说:“真的是他吗?他还活着啊?”

他还活着啊。

这句话像一根极细的针,扎进他的皮肤里。他知道那女孩没有恶意,她甚至可能是他的歌迷。但“还活着”这三个字,本身就包含了一个预设——他应该是死了的。他没有死,这成了一个需要被惊叹的事实。

他坐在出租车里,看着窗外的香港。香港变了很多,又好像什么都没变。铜锣湾还是那么挤,弥敦道还是那么吵,海港城的圣诞装饰挂得比往年更早。但空气里有一种他说不清的东西变了,像是一间住了很久的房子,每一件家具都在原来的位置上,但你知道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——也许是光线,也许是气味,也许是你的眼睛。

他在文华东方酒店住下了。前台的服务生太年轻,不认识他,这让他松了口气。他住二十一楼,窗外是中环的楼群和维多利亚港的一角。他站在窗前,点了一根烟,看着楼下车水马龙的街道。

二十四年前,有一个男人从那栋楼的二十四楼跳了下去。不对,他说错了——是二十一年前。他总是在年份上犯糊涂。二零零三年,四月一日,愚人节。全世界的荣迷都在那天开一个永远不好笑的玩笑。

他有时候想,如果那天他没有在香港就好了。但“如果”是这个世界上最无力的词。如果他在,如果他接住了他,如果他早一点打电话——如果,如果。所有的如果都是生者对死者的一厢情愿,是活人在深夜里为自己编织的安慰绳,天亮之后发现绳子的另一端什么都没有。

他认识陈太。陈太是他的经纪人,也是他的朋友。陈太每年四月一日都会发一条朋友圈,只有四个字:风继续吹。他没有点过赞,但每一条都看到了。


二


在香港的第三天,他见了几个老朋友。

第一个是梁朝伟。梁朝伟约他在一家私房菜馆吃饭,包间很小,灯光昏黄。梁朝伟也老了,头发全白了,但眼睛还是那双眼睛,像两口深井,扔一颗石子下去,很久很久才听到回声。他们喝了一点酒,聊了一些往事。梁朝伟说他还记得《春光乍泄》那场戏,在阿根廷的酒吧里,何宝荣对黎耀辉说:“不如我哋由頭嚟過。”他说那场戏他拍了八遍,每一遍的感觉都不一样。张国荣说,是吗,我忘了。梁朝伟看了他一眼,没有再说什么。

他们都知道“我忘了”是一句谎话。但七十岁的人有权利说一些谎话,尤其是关于记忆的。一个人活到这个岁数,记忆变成了一个巨大的仓库,里面的东西堆得太满,门已经关不上了。你站在门口往里看,什么都看不清,只有灰尘在光线里飞舞。

第二个是陈淑芬。陈太约他在中环的一家咖啡馆见面,她坐在靠窗的位置,面前放着一杯已经凉了的拿铁。她看到他走进来,站起来,张了张嘴,最后只说了一句:“你瘦咗。”他说:“妳每次都咁講㗎啦。”陈太笑了,笑着笑着眼眶红了。

他们没有聊太多工作。陈太现在带新人,一个唱粤语情歌的年轻男孩,长得像年轻时的黎明。她说现在做音乐和以前完全不同了,不需要唱片公司,不需要宣传,甚至不需要会唱歌——只要有一张好看的脸和一个抖音账号。张国荣说,那你们以前做的事情算什么?陈太想了想,说,算手工艺。

这个答案让他沉默了很久。手工艺。意思是他们做的东西是手工的,费时费力,产量低,易碎,而且——已经没有人需要了。

他想起自己最后一次站在红馆的舞台上,是二零一零年,他四十四岁。那场演唱会他唱了《风再起时》,唱到“我回头再望某年,像失色照片乍现眼前”的时候,他看见第一排有一个女孩在哭,哭得很厉害,旁边的人在安慰她。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哭,是为歌而哭,还是为自己而哭,还是仅仅因为这是一个应该哭的场合。他当时想,如果有一天他不再唱歌了,有人会为他哭吗。后来他想明白了,没有人会为一个人哭,人们只会为自己失去的东西哭。

他在咖啡馆的洗手间里照了照镜子。镜子里的男人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毛衣,领口有点松了,下巴上有一道细小的疤痕,是六七年拍戏时留下的。他的眼睛还是好看的,但眼皮垂了一些,眼角有了纹路。他对着镜子笑了一下,那个笑容很轻,像一片羽毛落在水面上,几乎不起涟漪。

秋天该很好,你若尚在场。

他一直觉得这首歌不是写给死者的,是写给不在场的生者的。这两者有区别。死者是永远不在了,不在场的人还有可能回来。但后来他发现,有些人不在场了就是不在场了,不管他是死了还是仅仅走开了,留给你的空缺是一样的。

就像唐先生。唐先生没有死,唐先生只是在中环的某栋写字楼里和那个像他的年轻人一起吃午饭。但唐先生不在场了,这个空缺和死亡一样深。

在香港的第五天,他去了大屿山。

梅艳芳的骨灰安放在宝莲寺附近的一个纪念花园里。他每年都来,今年也不例外。他买了一束白色的马蹄莲——她生前最喜欢的花——放在碑前,然后站在那里,沉默了很久。

他没有说话。他和梅艳芳之间不需要说话。他们相识于微时,那时候他二十六岁,她二十一岁,都是最好的年纪,也是最穷的年纪。他们在一部电影里演一对情侣,她演一个傻乎乎的女孩,他演一个更傻的男孩。那部电影很烂,没有人记得,但他们记得彼此在片场分吃一个菠萝包的那个下午。菠萝包是冷的,黄油是硬的,但他们吃得很开心,一边吃一边笑,笑到导演喊卡都没有听见。

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。

他蹲下来,用手帕擦了擦碑上的灰尘。碑上刻着她的名字和生卒年月——1963-2003。四十岁。她永远四十岁。而他活过了她三十年,并且还将继续活下去。这公平吗?他不知道。死亡从来不讲公平,死亡只讲时间。

他在花园里坐了一个下午。秋天的阳光很好,照在身上暖洋洋的,像一只温柔的手。有风吹过来,带着桂花的香气,甜得有些发腻。远处的山峦层层叠叠,颜色从翠绿渐变成靛蓝,最远的那一层几乎融进了天空里。

他想起二零零三年,她走的那天。他人在北京,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吃一碗馄饨。他放下筷子,走到窗边,看着北京的灰蒙蒙的天,哭了。他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,因为他怕自己会失态。后来他在家里放了一整天的《女人花》,放完一遍,再放一遍。菠萝——那时候菠萝还没有出生——如果他当时有一只猫的话,那只猫大概会被他烦死。

他站起来的时候膝盖响了一声。这个声音让他意识到自己真的老了。年轻的时候,身体的每一个部件都是静音的,你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,就像你感觉不到空气的存在。但老了之后,一切都开始发出声音——膝盖,脊椎,肩膀,甚至呼吸。它们用这种声音提醒你,它们还在,但快要不行了。

他走出纪念花园的时候,一个扫地的老人认出了他。老人放下扫帚,走到他面前,用粤语说:“哥哥,保重身體。”他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他已经很久没有被人叫“哥哥”了。在温哥华,邻居叫他“张先生”,兽医叫他“张国荣先生”,银行柜员叫他“Mr. Cheung”。没有人叫他哥哥。

哥哥。这个称呼让他觉得温暖,又觉得恍惚。就好像有一扇门,他一直以为是关着的,忽然被推开了一条缝,缝隙里透过来一些光和一些声音,是他很久以前熟悉但现在几乎忘记了的。

他对老人点了点头,说:“多謝。你都係。”

回温哥华的飞机上,他做了一个梦。

梦里他站在一座很老的戏院门口,戏院的名字他看不清,但门头上有一排灯,其中一盏忽明忽暗地闪着。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西装,是他八十年代常穿的那种款式,宽肩,大垫肩,现在看来土得掉渣。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手是年轻的,没有老年斑,没有青筋,手指修长,指甲修剪得很整齐。

戏院的门开了,里面走出来一个人。他看不清那个人的脸,因为逆光,只有一个轮廓。但他知道那是谁。那是年轻的他自己,大概二十五六岁,头发梳得很高,眼神明亮而锋利,像一把刚开刃的刀。

年轻的自己走到他面前,上下打量了他一下,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。那个表情他很熟悉,他在《阿飞正传》里做过,在《纵横四海》里做过,在无数个采访里做过。那是张国荣式的表情,三分骄傲,三分不羁,三分温柔,还有一分说不清的东西——也许是脆弱,也许是厌倦,也许是别的什么。

年轻的自己说:“你就係我?”

他说:“係。”

年轻的自己说:“做乜你老成咁嘅?”

他说:“因為我冇死到。”

年轻的自己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笑了。那个笑容很亮,像舞台上的一束追光灯,照得他有些睁不开眼。年轻的自己说:“你冇死到,咁你後唔後悔?”

他想说“唔後悔”,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:“我唔知。”

年轻的自己点了点头,好像对这个答案很满意。然后转过身,走进了戏院里。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,门头上的那盏灯闪了最后一下,灭了。

他醒了。飞机正在太平洋的上空,窗外的云层很厚,看不见星星。他旁边的座位是空的,他把手伸过去,摸了摸那个空座位的扶手。扶手是冰凉的,金属的触感,硬而真实。

他叫了一杯热茶。空姐是个年轻的女孩,把茶递给他时,忽然多看了他一眼,然后轻声说:“请问……您是张国荣先生吗?”

他犹豫了一秒钟,然后摇了摇头,说:“不是。”

空姐愣了一下,抱歉地笑了笑,推着餐车走了。

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否认。也许是因为他累了,不想被认出来,不想回答那些他回答了八百遍的问题——你为什么不拍戏了?你和唐先生为什么分手?你有没有想过如果?每一个问题都是一个陷阱,逼你承认你的人生是一条可以重来的路。但人生不是。人生是一条单行道,你走过的每一步都已经被身后的黑暗吞没了,你甚至不能回头看一眼。

他喝了一口茶,茶是烫的,烫得他舌尖发麻。他把茶杯捧在手心里,感受着温度从掌心传过来。窗外的云层裂开了一道缝,露出下面漆黑的大海。海面上有一点光,也许是船,也许是石油钻井平台,也许只是云层的缝隙造成的错觉。

他一直是相信运气的。他运气好,从小就好。长得好看是运气,被星探发现是运气,演了好电影是运气,唱了好歌是运气,活到今天也是运气。但运气这个东西,像信用卡,借了总是要还的。他用运气换来的一切——名望、财富、爱情、观众的喜爱——如今都在一点一点地还回去。唐先生还了,观众还了,名望还了,甚至连那张好看的脸都还了。他还剩什么?

他剩下一只叫菠萝的胖猫,一栋有日本枫的房子,一些零零碎碎的记忆,和一个七十岁的身体。

这够了吗?

他不知道。但他知道的是,秋天真的很好。温哥华的秋天尤其好,枫叶红了,空气凉了,早上起来可以在院子里坐一会儿,喝一杯咖啡,看菠萝在草地上追一只蚱蜢。蚱蜢跳得很快,菠萝追不上,但它不在乎,它很快就忘了蚱蜢,转头去追一片落叶。

他想,也许应该向菠萝学习。追不上的就算了,忘了就算了。活着就是不断地放下,不断地忘记,不断地和自己告别。你告别了年轻的自己,告别了爱过的人,告别了舞台,告别了掌声,告别了那些为你尖叫的名字。最后,你告别了自己的身体——一根骨头,一根骨头地,一个器官,一个器官地,慢慢地,不舍地,但又不得不地。

飞机开始下降了。窗外的云层变薄了,可以看见下面温哥华的城市灯火。灯火密密麻麻的,像一盘散落的棋子,每一颗棋子下面都有一个故事。他的故事是其中的一个,不大不小,不轻不重,像一颗棋子被谁随手放在了棋盘上,然后就忘了。

三

回到家的时候,菠萝正蹲在门口的台阶上等他。它看见他,叫了一声,声音不大,带着一点责备的意味——你去哪儿了,怎么去了这么久。他蹲下来,摸了摸它的头,它的毛被雨打湿了,有点凉。他把它抱起来,走进屋里,给它开了一个罐头。

他把行李箱打开,里面的东西不多——几件换洗的衣服,一本书,一个手机充电器,还有一包从香港带回来的蛋卷。他把蛋卷放在茶几上,没有拆开。那包蛋卷是陈太塞给他的,说是在元朗的老店买的,让他带回温哥华慢慢吃。他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。

也许是累了。十一小时的飞行,对一个七十的人来说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他的腰在疼,膝盖也在疼,脚踝肿了一圈。他坐在沙发上,把脚搁在茶几上,菠萝跳上来,趴在他的腿上,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。

他拿起手机,翻到陈太发来的一条消息:“平安到咗未?”

他回了一个字:“到。”

陈太又发了一条:“唞多啲。出年再嚟過。”

他想了想,回了两个字:“好。”

他把手机放在一旁,闭上眼睛。窗外的天已经全黑了,枫树的轮廓在窗玻璃上模模糊糊的,像一个未完成的素描。他听见风的声音,从窗缝里钻进来,带着一点潮湿的泥土的气息。温哥华的秋天多雨,他早就习惯了。

他睁开眼睛,看了看这间屋子。屋子不大,装修简单,墙上挂着几幅画——一幅是赵无极的版画,一幅是他在巴黎买的十九世纪的海报,还有一幅是唐先生留下来的,一幅小小的水墨画,画的是几竿竹子,题款是一个他已经记不清名字的画家。那幅画挂在餐厅的墙上,他每天吃饭的时候都能看见它,但他从来没有想过把它取下来。

他没有取下来,不是因为他还在乎唐先生,而是因为他懒。取下来之后墙上会有一个钉子的痕迹,他需要补墙,需要重新刷漆,需要做一系列他不想做的事情。所以他让它挂着。就像他让自己的记忆挂着一样——那些关于唐先生的记忆,关于梅艳芳的记忆,关于舞台的记忆,关于那些电影和那些歌的记忆,关于掌声和鲜花的记忆,关于年轻和美丽的记忆——全都挂在墙上,积了一层薄薄的灰,他偶尔看一眼,但不再擦拭了。

菠萝在他的腿上翻了个身,露出了圆滚滚的肚皮。他伸手摸了摸,菠萝的肚皮很软,很暖,像一个微小的、持续的热源。他忽然觉得,也许这就是他活到七十岁的全部意义——摸一只猫的肚皮,在秋天的傍晚,在一个人的房子里,安安静静的,不用说话,不用表演,不用对任何人交代。

他笑了一下。那个笑容很轻,轻到他自己几乎感觉不到。但菠萝感觉到了,它抬起头,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看了他一眼,然后又把头埋了回去。

窗外的雨下大了。雨点打在枫叶上,发出细碎的声响,像是有人在很远的地方鼓掌。他听着那个声音,慢慢地,慢慢地,闭上了眼睛。

秋天该很好,你若尚在场。

但你不在场。而我还在这里。

这也许不是最好的结局,但这是他唯一的结局。

他睡着了。菠萝也睡着了。温哥华的雨继续下着,枫叶继续红着,时间继续流着。一切都在继续,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
就像一切都发生过一样。